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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及碳排放限额》由 469(国家标准委)提出,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北京科技大学等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7-09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8-08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提出部门
国家标准委
技术委员会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本文件主要涉及粗钢生产的主要工序:烧结、球团、高炉、转炉和电炉生产过程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要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单位产品能耗)及碳排放限额等级、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进行烧结工序、球团工序、高炉工序、转炉工序和电弧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的计算、评价,以及新建、改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