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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 469(国家标准委)提出,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及典型钢企业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5276-Q-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2-24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0-09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08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提出部门
国家标准委
技术委员会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由于钢铁工业的技术进步较快,节能降耗工作进展,标准制订之时的情况与钢铁工业现状已有较大不同,如1)在超低排放要求、无组织排放整治等环保措施,大大增加了工序电耗,而标准制订进并未考虑这些情况,标准与现状已不适应;2)随着企业体制的变化,工序能耗的统计范围也出现一定的变化;3)国家要求强制性标准精简整合。

因此,为更好的促进企业提高能效,切实落实能耗限额标准的要求,保证标准实施的效果及配合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有必要对标准进行修订。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规定了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定值、准入值、能耗等级、能耗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及节能措施。适用于钢铁企业进行烧结工序、球团工序、高炉工序和转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的统计计算、评价以及新建设备的能耗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