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电梯安全状况评估规范》,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
主要起草人 杨国斌 、王向阳 、曾杰 、李祥刚 、张仲 、徐强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
91.140.90 电梯、自动扶梯 |
备案号:50625-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0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安全状况评估一般要求、安全评估项目及内容、风险评估、风险类别评定、降低风险措施、电梯安全状况级别评定、评估结论和评估报告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电力驱动曳引式电梯。 本标准不适用杂物电梯和液压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