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电梯安全评估规范》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绵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德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泸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广元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巴中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四川科莱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杜波 、蒋玫 、谢方 、杨利明 、胡冯强 、李聪 、秦威 、王河 、严旸炀 、熊尉伶 、彭岗桂 、王大会 、钟胜伟 、韩双林 、张苏洋 、余海跃 、刘利 、赵书全 、杨敏 、王泓霖 、何豪 、刘彪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
| 91.140.90 电梯、自动扶梯 |
备案号:120095-2025。
本文件规定了在用电梯安全评估的基本规定、评估机构、评估程序、评估项目和内容、评估报告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6.0m/s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额定速度不大于1.0m/s的液压驱动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以及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评估。对于灾后(地震、水灾和火灾)电梯,以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安全评估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防爆电梯、杂物电梯和斜行电梯的安全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