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实木复合地板生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能效中心 、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地板专业委员会 。
主要起草人 秦宏波 、谢仲华 、刘洋 、顾忆蓉 、刘正恩 、钱惠国 、薛恒荣 、黄伟达 、沈黎芸 、岑炳达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备案号:46384-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实木复合地板生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实木复合地板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与考核,以及对新建、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