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实木复合地板》由 TC198(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林草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等 。
| 79 木材技术 |
| 79.080 半成品材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木复合地板地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实木复合地板。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术语和定义 修改实木复合地板定义,涵盖新的表面装饰材料及基材品类。其他术语和定义与原标准一致。 2)分类 增加PP膜等新材料饰面实木复合地板;增加表面模压形状分类;增加是否地采暖用实木复合地板分类。 3)要求 包括:分等、材料要求、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及偏差 、浸渍剥离、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含水率、漆膜附着力、表面耐磨、漆膜硬度、表面耐污染、甲醛释放量。 其中:原标准中“根据产品的外观质量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改为“根据产品的外观质量分为优等品和合格品”;甲醛释放量将指标升级为E0级和ENF级,具体指标值与GB/T XXXX-XXXX《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标准的指标保持一致;增加地采暖用实木复合木质地板质量要求;调整表面耐污染指标要求表述。 4)检验方法 其中:浸渍剥离、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含水率、漆膜附着力、表面耐磨、漆膜硬度、表面耐污染项目检验方法均参照GB/T 17657-2013修改;甲醛释放量项目试验方法按照GB 18580-2017规定进行。 5)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在GB/T 18103-2013标准基础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