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管式微滤膜工业废水处理设备》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威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械研究所 、东莞理工学院 、广东省质量监督机械检验站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张燕厚 、林敏 、吕斯濠 、郑泽培 、梁继业 、梁钧朝 、范洪波 、彭家志 、郑立京 、陈梅 、陈智辉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30 废物 |
13.030.40 废物处置和处理设备和装置 |
备案号:53678-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管式微滤膜工业废水处理设备(以下简称为设备)的术语和定义、规格型号及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管式微滤膜技术,用于去除工业废水中粒径大于0.1μm的颗粒物的工业废水处理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生活污水处理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