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灵芝子实体和灵芝孢子粉采收加工技术规范》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旌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安徽黄山云乐灵芝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邢金珠 、张正高 、姜宏 、周俊 、杨颖 。
67 食品技术 |
67.040 食品综合 |
备案号:42615-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灵芝孢子粉、灵芝子实体的采收、加工、产品类型和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灵芝的采收、加工和经净选加工而成的破壁或未破壁的灵芝孢子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