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兽用预防生物制品管理规范》由青海省农牧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青海省畜牧兽医总站 。
主要起草人 沈艳丽 、许海抚 。
备案号:18182-2006。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兽用预防生物制品订购、运输、储藏、发放、使用的技术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境内各级畜牧兽医站、各类畜禽饲养场及个体养殖户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