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生态环境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安全体系》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 、江苏天创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军 、刘珏 、何春银 、刘清 、徐益强 、许萌君 、陈媛 、徐洁 、吴杰 、寇晓芳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020 信息技术(IT)综合 |
备案号:46310-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控系统建设中通用安全要求、计算域安全要求、边界安全要求、系统建设安全要求、安全过程、常规安全管理和安全产品使用 。 本标准适用于生态环境监控系统建设中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安全运维、安全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