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村级组织勤廉指数测评指南》由江苏省监察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共太仓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太仓市监察局 、苏州市太仓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要起草人 顾金泉 、王益清 、杨其康 、顾惠清 、唐宪中 、冯利民 、侯月丽 。
备案号:43293-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村级组织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测评内容、测评流程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村级组织勤廉指数的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