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组织治理 指南 》由 TC600(全国机构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37000:2021。
采标中文名称:组织治理 指南 。
在我国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要历史时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组织治理通过应用组织的原则来实现组织目标,并通过该过程,为组织及其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
中国在多双边国际交往中起着重要作用,组织治理要考虑到以往的风险控制、考虑到合规、考虑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历史传承。
同时又要与原来有所区别,抽离出最基本的、既能适应企业又能适应事业单位、非法人经营单位。
此外,更要兼收并蓄,摸清国际规则。
在全球背景下,为推动我国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推动国际标准对接和积极参与,我国应推动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组织治理,推动建立透明、公开、公正的治理秩序。
本指南阐述了有助于管理机构有效、谨慎和高效地履行职责的治理原则,提升组织信任、包容、责任和合法性、响应能力、透明度和公平性,能够更好地满足参与方的期望,并运用创造力、文化、原则和表现来实现根据组织的宗旨和价值观确定的目标。
在我国,“组织治理”目前还是一个新兴的标准化领域,因此加快推动该领域标准化建议将对我国组织治理规范化、高质量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提升我国组织的社会治理能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范围:本标准从原则、实践的关键等方面为管理机构和管理小组履行职责提供治理指导,帮助组织实现组织目标。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类型、规模、位置、结构或宗旨的组织。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明确了治理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原则。 初步框架结构: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组织的治理 5. 概述 6. 政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