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通则》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中山大学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 、华南理工大学 。
主要起草人 余志 、曾雪兰 、童俊军 、黄倩 、陈菊芳 、聂兵 、漆小玲 、汪鹏 、刘金平 、许雄文 、杨抒 、余洪斌 、高晶 、刘艳玲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10 环境管理 |
备案号:44755-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单位)进行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的通用流程、方法和报告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辖区内企业(单位)进行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并指导相关具体行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规范文件的制定。企业(单位)在开展核算和报告工作时,优先选用具体行业方法,如无具体行业方法或行业方法中无相关规定,适用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