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港口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规范》由广东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运工程分技术委员会(GD/TC 133/SC2)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姚岢 、孙志超 、陈振春 、樊清清 、李梦月 、郝国郡 、李晓路 、曾彦杰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10 环境管理 |
备案号:114031-2024。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港口企业装卸生产和辅助生产的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与报告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