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酱香型白酒酿酒用高粱》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大学 、贵州省轻工业研究所 、贵州珍酒酿酒有限公司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国威 。
主要起草人 :汪地强 、曹文涛 、田志强 、季克良 、吕云怀 、吴天祥 、王和玉 、吴建霞 、刘华 、刘玄 、陈兴林 、赖亚飞 、孟望霓 、梁明锋 、肖洋 、李春宇 、周筑萍 、廖妍妍 。
67 食品技术 |
67.160 饮料 |
67.160.10 酒精饮料 |
备案号:43778-2014。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号 。
本标准适用于酱香型白酒酿酒用高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