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钢铁企业能效对标指南》由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吴春华 、杨迪芳 、赵沐雯 、沈照人 、赵兴新 、朱海军 、李辉 、方剑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100 建筑材料 |
91.100.25 陶瓷和陶砖瓦建筑制品 |
备案号:5237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生产企业能效对标术语和定义、要求、工作步骤、指标体系框架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