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钢铁企业能效碳效评价》由 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北京科技大学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国家节能降碳中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节能协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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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1.产品目录 焦炭、烧结矿、球团矿、生铁、粗钢(转炉钢、电炉钢)、钢坯、钢材(热轧钢材、冷轧钢材等)、石灰等。 2.过程目录 焦化工序、烧结工序、球团工序、炼铁工序(高炉)、炼钢工序(转炉、电炉)、轧钢工序(热轧、冷轧)、石灰窑工序、辅助生产系统(动力、供电、供水、制氧、热力、燃气、供风等)及相关降碳过程。 3.服务目录 节能降碳评价、节能降碳诊断与改造服务、能碳监测与认证服务、节能降碳技术咨询与培训服务、绩效对标与评估服务。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钢铁企业能效碳效评价的评价要求、评价范围、评价方法、评价要求、评价流程和评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能效碳效评价。 2.主要技术内容 (1)基本要求 明确了参评企业应满足的基础性条件,包括依法设立、符合产业政策、无淘汰落后产能、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污染物排放达标、企业信用良好、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等。 (2)评价指标体系 构建了由管理指标、技术指标和加分指标组成的性能效碳效评价体系 管理指标(权重20%):包括组织管理、体系认证、数据体系建设情况。 技术指标(权重80%):包含能源消耗与碳排放两大核心维度,体现能效提升与降碳目标的协同管控。 加分指标(10分):对应用首台套节能降碳技术等给予加分。 (3)评价方法 基本要求实行一票否决,不符合任一条件不予评价。 采用加权评分法计算总得分,满分110分(100分基础分+10分加分项)。 根据得分划分能源碳排放绩效等级:优(>95分)、良(85-95分)。 (4)评价程序 规定了企业自评价、第三方评价的具体工作流程和要求。 (5)评价报告 明确了评价报告应包含的主要内容,包括评价过程、指标得分、评价结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