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规则》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叶伟文 、马博群 、肖超波 、陈志刚 、周国富 、黎华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080 商用车辆 |
43.080.10 卡车和挂车 |
备案号:21830-2008。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以下简称罐体)定期检验的总论、检验 前的准备、检验内容与要求和检验结论。 本标准适用于装运介质为液体危险货物。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表压,下同),金属材料制造且 与汽车底盘或半挂车车架为永久性连接的罐体及其附件的定期检验。 本标准所称危险货物是指GB 12268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金属材料罐体、真空绝热结构罐体或有特殊要求的国防军事装备用罐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