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规范》由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甘肃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中心 、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庆阳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庆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庆城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
主要起草人 李昱林 、王维洲 、李莉 、张培玲 、贾利宏 、李沧 、敬东 、李晓燕 、任昊 、刘续旺 。
备案号:124279-2025。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以下简称罐体)定期检验的一般程序、检验前的准备、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结果评定和检验结论等。 本文件适用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罐体: a) 充装介质为液体危险货物的; b) 正常运输过程中的工作压力小于0.1 MPa的; c) 金属材料制造且与定型汽车底盘或与罐式半挂车行走机构为永久性连接的。 本文件不适用于非金属材料、真空绝热结构罐体或有特殊要求的军事装备用罐体。 注1:罐体界定范围如下: a) 罐体与管路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的坡口面; b) 罐体与管路、安全附件、仪表及装卸附件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 c) 罐体开孔部分的端盖、端塞及其紧固件; d) 罐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 注2:管路包括所有与罐体相连接的管子与管件。 注3:附件包括所有安全附件、仪表及装卸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