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场地要求》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标准化研究与促进中心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长东 、余海军 、周汉章 、谢英豪 、吴鲜梅 、林涛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30 废物 |
13.030.10 固态废物 |
备案号:44742-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场地的总体要求及选址和各功能区域的一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