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水泥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华南理工大学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中山大学 。
主要起草人 漆小玲 、张裕泰 、高晶 、刘艳玲 、陈菊芳 、聂兵 、梁楚君 、曾翠 、刘金平 、许雄文 、童俊军 、黄倩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10 环境管理 |
备案号:44757-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水泥企业进行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的流程、方法和报告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辖区内水泥企业对生产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进行计算,并报告二氧化碳排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