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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规范》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局南京市港政管理处江苏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朱培德谭瑞兵朱家宝施伟潘新保王昱殷鑫奋王甜宋文浩赵谦赵秉源邹隆涛朱小发孙锡同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2908-2016
发布日期
2016-05-20
实施日期
2016-06-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G09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归口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主管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49534-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6号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对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的机构和人员职责、检查方式和频次、检查程序、检查内容、相关要求等。 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内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的活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朱培德
谭瑞兵
潘新保
王昱
宋文浩
赵谦
朱小发
孙锡同
朱家宝
施伟
殷鑫奋
王甜
赵秉源
邹隆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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