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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家庭母婴护理服务规范》由山西省商务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家政服务协会

主要起草人 武永刚李金泉张失迷梁仝云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4/T 1032-2014
发布日期
2014-12-28
实施日期
2015-01-28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99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99 其他服务
归口单位
山西省商务厅
主管部门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44469-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2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庭母婴护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机构要求、服务人员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评价与改进及服务纠纷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内的家庭母婴护理服务。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武永刚
李金泉
张失迷
梁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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