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家政服务规范 家庭护理 第1部分:母婴(月子期)护理》由厦门市商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厦门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厦门孕育年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月靓妈妈(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张金梅 、谢赳 、林丽霞 、许志杰 、蔡弘 、李俊毅 。
备案号:8237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