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母婴护理培训机构服务规范》由福建省妇女联合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福建省妇联家庭关爱服务中心〉 、福州市鼓楼区闽姐姐家庭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康盟国联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
主要起草人 谢笑艳 、林木珍 、程燕云 、张水香 、张爱蓉 、李长芳 、池向荣 、黄文献 、刘贺春 、徐玉英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30 消费者服务 |
备案号:60476-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母婴护理培训机构的术语和定义、培训机构要求、人员基本要求、培训内容及要求、培训工作流程、培训档案管理、培训机构服务质量保障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母婴护理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