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姜茹 、陈少波 、夏文哲 、吴志龙 、邵国兴 、吴晓惠 、王丹 、陈晨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40 劳动、就业 |
备案号:54470-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的服务原则、服务提供、服务形式、服务保障和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