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便携式智能电子产品维修服务规范》,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电子产品维修服务行业协会 、上海百联电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小米科 。
主要起草人 汪伯申 、肖引俊 、黄建平 、邱林 、李晓清 、张维静 、柳辛 、张焕彬 、张宏杰 、张漪 、代俊杰 、李喆 、高弢 。
29 电气工程 |
29.020 电气工程综合 |
备案号:50106-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智能电子产品维修服务的基本要求、产品服务各环节的技术支持、保修及包修环节的服务及流程、系统软件的配置及服务、零配件更换规范、信息安全及用户隐私的保护、投诉争议和处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便携式智能电子产品维修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