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污水处理终端排放计量系统现场校准方法》由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硕 、戚宁武 、周永红 、张松 、张泽宏 、詹娇 、周光明 。
93 土木工程 |
93.030 外部污水排放系统 |
备案号:25087-2009。
本标准规定了以速度式流量计或明渠堰槽流量计为主要计量器具构成的污水处理终端排放计量系统的术语、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封印及标记、校准结果的处理和复校时间间隔等。本标准方法适用于公称口径DN≤3000mm,流速(0.10~6.00)m/s和流量范围:(5~150000)m3/h的一速度式流量计或明渠堰槽流量计为主要计量器具构成的污水处理终端排放计量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