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技术规程》由福建省林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主要起草人 张惠光 、庄晨辉 、刘晓虹 、罗家基 、吴朝明 、邹炳渊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40 绿化和造林 |
备案号:35517-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的术语和定义、准备工作、外业调查、规划、文件编制、规划成果与质量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县城的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