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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由 432(国家林草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林草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林业局宣传中心国家林业局城市森林研究中心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1916-T-43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6-11-22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9-19
公示截止日期
2016-10-09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40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65.020.40 绿化和造林
归口单位
国家林草局
执行单位
国家林草局
主管部门
国家林草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森林城市建设是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推进我国城乡生态建设的一种创新实践。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支持森林城市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明确了森林城市建设的要求,国务院已将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批准列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这些标志着森林城市建设已经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为积极倡导中国城市森林建设,激励和肯定在城市森林建设中成就显著的城市,树立城市生态建设典范,我国2004年启动国家森林城市评选工作。

《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是评价城市森林建设的综合性考核标准,指标体系必须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和综合性,2007年制定出台后不断完善,2012年正式成为国家林业行业标准,对森林城市建设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面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新形势,结合10年的建设与评价实践,本次指标修订工作既是完善原有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过程,也是丰富和深化指标内容,构建更加符合国情和市情考评办法的重要内容。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要求以及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康、城市生态文化、和城市森林管理等指标。本标准包括地级城市标准和县级城市标准两部分,适用于我国地、县两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考核评价。

行地标转化

LY/T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