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海南省用水定额》由海南省水务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黄燕 、贺新春 、张祥云 、马志鹏 、李龙兵 、郑江丽 、张康 、李杰 、颜毓南 、石赟赟 、伍丽丽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60 水质 |
13.060.01 水质综合 |
备案号:57802-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2号 。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用水计划管理、节约用水管理、取水许可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等相关工作。水利规划设计、国民经济有关行业发展规划等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