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由云南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 、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云南省渔政总队 。
主要起草人 张玉蓉 、顾世祥 、谢波 、马平森 、周云 、张晓丽 、邓雯 、李伯根 、欧阳春媚 、余映宏 、李平 、张德康 、付炳林 、李辉 、沈碧 、郭兴文 、王修勇 、关家康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20 环境经济 |
备案号:38544-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云南省农业灌溉用水分区、农村居民生活及畜牧业用水分区、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畜牧业用水定额、渔业用水定额、工业用水定额、建筑业用水定额、城镇公共服务用水定额和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本标准适用于按照 GB/T 4754 规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取用水单位、个人以及水资源管理。水利规划设计与研究、国民经济有关行业发展规划等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