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清流豆腐皮》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清流县质量技术监督协会 。
主要起草人 施秋怀 、王振清 、邱桂林 、林晓锋 、陈星生 。
67 食品技术 |
67.060 谷物、豆类及其制品 |
备案号:24255-2009。
本标准规定了清流豆腐皮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清流豆腐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