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清流鲜切花》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武夷山生物研究所 、清流县种苗花卉管理站 、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杨青 、黄毅刚 、江斌 、施秋怀 、陈碧华 、黄学发 、李秋霞 、邓永生 、曾聪颖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备案号:51310-2017。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清流鲜切花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列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清流鲜切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