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村(村庄)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通则》,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扬中市技术监督情报所 、扬中市新坝镇新治村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侯月丽 、李宇 、陈红霞 、解林华 、李红 、马军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99 其他服务 |
备案号:49535-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村庄)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的总则、要求、管护机制和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村庄)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