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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农村(村庄)医疗设施管理与维护规范》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要起草单位 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厦门市卫生计生委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厦门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6-13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6-20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01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01 医疗设备综合
归口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
执行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村庄)医疗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在行政村设置的卫生室(所、站)参照执行。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村庄)医疗设施管理与维护的总体原则、建设要求、管理要求(包括资产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标准化项目--农村生活基础没施管理与维护标准前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