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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血液净化治疗技术管理 第4部分:血液净化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规范》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苏州市市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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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3545.4-2021
发布日期
2021-05-14
实施日期
2021-06-14
中国标准分类号
C 50
国际标准分类号
ICS?11.020
归口单位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管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81737-2021。

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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