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血液净化治疗技术管理 第4部分:血液净化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规范》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 、苏州市市立医院 。
备案号:8173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