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萍乡两头乌猪》由江西省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萍乡市赣西两头乌养殖有限公司 、萍乡市湘东区湘隆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萍乡市湘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萍乡市湘东区农业农村局 、中规(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 。
备案号:12810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