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培训规范》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沈阳市安宁医院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辽宁省金秋医院 、锦州医科大学 、沈阳七三九医院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 、江汉大学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抚矿胜利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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