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维修保养规范》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电子科技大学 、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川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成都市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院 、天府绛溪实验室 、四川安信科创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天鹰安尔达车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产业计量测试研究院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自贡市吉欣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迈越时代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章庆科 、向勇 、李博 、韩超 、涂跃飞 、石利维 、袁凡雨 、何国颂 、刘思旭 、蒋琰 、陈颉颃 、宋世湃 、颜普东 、谢天泽 、朱晋民 、佘金玉 、黄淼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140 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 |
备案号:126459-2025。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维修保养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售后服务机构要求、人员要求、场地要求、安全管理要求、环保管理要求、保养要求、维修要求和其他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维修保养活动。本文件不适用于电芯的维修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