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重庆理工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
主要起草人 封丽 、姚源 、李子未 、吴进 、陈婷婷 、樊卫国 、丁佳佳 、赵天涛 、宋丹 、彭枫 、张晟 、唐嘉 、余义昌 、廖伟伶 、肖入峰 、蔡锋 、王星敏 、陈爱玲 、黄颜欢 、蔡宇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30 废物 |
| 13.030.20 液态废物、淤泥 |
备案号:126224-2025。
本文件适用于化工园区中工业企业及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长江干支流岸线1 km范围内化学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