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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公共数据平台 数据治理规范 第3部分:高频数据元》由盐城市数据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盐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

主要起草人 袁永军 、袁爱娣 、戴祥 、施晓波 、殷云潇 、陈德祥 、姚德亮 、孙晓峰 、齐文辉 、薛步高 、田永艳 、韦应虎 、李兴儒 。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09/T 1321—2025
发布日期
2025-06-20
实施日期
2025-09-20
废止日期
2025-09-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L 71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21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归口单位
盐城市数据局
主管部门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124510-2025。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数据平台高频数据元的编制、使用和扩展。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袁永军
袁爱娣
殷云潇
陈德祥
齐文辉
薛步高
李兴儒
戴祥
施晓波
姚德亮
孙晓峰
田永艳
韦应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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