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数据平台 数据治理规范 第2部分:实施体系》由盐城市数据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盐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
主要起草人 袁永军 、袁爱娣 、戴祥 、施晓波 、殷云潇 、陈德祥 、姚德亮 、邢程 、李想 、齐文辉 、薛步高 、田永艳 、韦应虎 、李兴儒 。
备案号:124509-2025。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盐城市市县两级公共数据平台数据治理各环节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