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岳普湖孜然标准综合体 第17部分:孜然籽精油加工技术规程》由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喀什地区。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新疆远大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农业科学院麻类研究所 、南京财经大学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南京农业大学 、岳普湖县农业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岳普湖孜然科学技术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傅雷 、侯北伟 、聂石辉 、张锋伦 、朱爱国 、范明杰 、束成杰 、王文斌 、刘恩良 、杨文建 、刘均忠 、赵浩含 、朱浩才 、李艳娇 、裴斐 、宗伟璐 、孙力军 、王玮 、李家伟 、吴亮亮 、李伟 、 白雪 、娄曼曼 、刘雪荧 。
备案号:121736-2025。
本文件规定了孜然籽精油加工的原料要求、原料贮存、生产卫生要求、加工工艺、精油提取率计算、 质量要求、检验规则、包装、标签和标志、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鲜或干孜然籽经水蒸馏得到精油产品的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