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第 1 部分:通则》由成都市委外事办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共成都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中外翻译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吴志娟 、陈媛媛 、贾妮 、陈明明 、李长栓 、胡正茂 、韩笑 、李蓝芯 、仲禹璇 、李林 、邝云云 、常雅琼 、于明阳 、宝颖 。
备案号:12140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