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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3部分:医疗卫生》由珠海市外事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珠海市外事局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珠海鼎和质量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童嫚张挺张蓉郭侃俊邱月欧婵黎薇薇金弘迪李小英伍芳红张文雅郑民嘉方娜崔真姜超王慧龄张妍胡蓉谢庆立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4/T 73.3—2024
发布日期
2024-12-31
实施日期
2025-0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2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80.10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80 图形符号
01.080.10 公共信息符号
归口单位
珠海市外事局
主管部门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120544-2025。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设施及功能信息、说明提示、指示指令、警示警告和限令禁止等公共场所标识语的英语译写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童嫚
张挺
邱月
欧婵
李小英
伍芳红
方娜
崔真
张妍
胡蓉
张蓉
郭侃俊
黎薇薇
金弘迪
张文雅
郑民嘉
姜超
王慧龄
谢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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