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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3部分:医疗卫生》由珠海市外事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珠海市外事局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珠海鼎和质量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童嫚 、张挺 、张蓉 、郭侃俊 、邱月 、欧婵 、黎薇薇 、金弘迪 、李小英 、伍芳红 、张文雅 、郑民嘉 、方娜 、崔真 、姜超 、王慧龄 、张妍 、胡蓉 、谢庆立 。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4/T 73.3—2024
发布日期
2024-12-31
实施日期
2025-0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2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80.10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80 图形符号
01.080.10 公共信息符号
归口单位
珠海市外事局
主管部门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120544-2025。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设施及功能信息、说明提示、指示指令、警示警告和限令禁止等公共场所标识语的英语译写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童嫚
张挺
邱月
欧婵
李小英
伍芳红
方娜
崔真
张妍
胡蓉
张蓉
郭侃俊
黎薇薇
金弘迪
张文雅
郑民嘉
姜超
王慧龄
谢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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