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零散天然气橇装回收安全技术规程 第2部分:压缩天然气》由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公司成都天然气化工总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公司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 、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中石化重庆页岩气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朱凌 、高川杰 、汪刚 、杨轲舸 、丁力 、雍崧生 、詹平 、谢仲海 、肖影 、唐春凌 、赵松 、杨镰菠 、何伟 、高创波 、蒋平 、汪韶雷 、李强 、李成龙 。
| 75 石油及相关技术 |
| 75.020 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与加工 |
备案号:119815-2025。
本文件适用于安装在地面基础上处理量不大于15×104 m3/d 且不含固定式天然气储罐的零散天然气橇装回收(压缩天然气)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