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由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吉林市燃气管理中心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吉林市城市燃气分公司 、吉林市万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市大地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吉林市吉龙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200 事故和灾害控制 |
备案号:118315-2024。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应急救援物资配备的基本要求,给出了作业场所、应急救援车辆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与管理维护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