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 磷铵化肥》由成都海关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成都亿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成海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四川国环碳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宏达股份磷化工基地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农业研究所 、四川大学 、四川宏达股份技术中心 、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 、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成都分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徐畅 、曾钰涵 、杨弋 、廖雪梅 、王洪涛 、邓勇 、张勇 、付成平 、王粒同 、唐诗 、施怡澄 、杨雪青 、向柳 、蒲灵 、叶天洋 、赵飞 、彭声荣 、李思锐 、江志兰 、姚晗 、胡伟 、文新茹 、周金蓉 、黄莉 、江泓炜 、李帛杉 、李金秋 、吴万新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 13.020.10 环境管理 |
备案号:118745-2024。
本文件规定了磷铵化肥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方法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磷铵化肥产品碳足迹评价,其他工艺、原辅材料相同的类似产品,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