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 草甘膦原药》由成都海关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 、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农业研究所 、四川成海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瑞琪 、张莉 、张浔萦 、徐畅 、李舟 、杜永华 、付成平 、邓勇 、吴伦飞 、廖雪梅 、周毅 、王粒同 、杨雪青 、杨弋 、何鑫 、董伟 、彭琼 、张弦 、李权 、刘芳兵 、李瑾萌 、施怡澄 、唐诗 、石好 、姚晗 、李丹 、卢刚 、俞荣华 、徐忠伟 、张斌 、朱禹锡 。
65 农业 |
65.100 杀虫剂和其他农用化工产品 |
65.100.20 除草剂 |
备案号:118747-2024。
本文件规定了草甘膦原药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方法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甘氨酸法生产的草甘膦原药产品碳足迹评价。